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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 Assignment Process
2003年6月教育局 批准:
1.八年級學生可選一所願意報讀的高級中學,該校應包含學生感興趣的十至十二年級學會方案。學生在高中入學後,可在該校擇定一套十至十二年級時參加的感興趣的學會方案。
2. 學生保證能獲派至所在學區高級中學,只要該校為最初《學生選校表》所列之第一或第二志願。
3.學生在九年級期間,可有兩次機會(寒假前及三月份)改換十至十二年級學會方案,可報讀原先就讀九年級的學校,也可報讀另一所高級中學。若學生希望獲派至另一所高級中學,則需辦理「更改志願」派位申請手續。一旦選校程序逐步全面落實,更改十一及十二年級高中派位志願亦將採用這一程序。
4.高級中學的辦學潛力及預計報讀人數用於控制派位,以防各校學生人數過多,超出其辦學潛力。同時,在各所高級中學設立的其他語言者英語課程(ESOL)中心的規模,也要與各校的總辦學潛力相稱。
5.必要時,派位程序還要採用人數控制的辦法。派位決定以五所高級中學學生人數相當,能為所有學生提供教育福利為指導原則。需考量控制的人口因素包括學生性別及學生「以往」免費或減費膳食系統(FARMS)的狀況。學監將定期檢視,評估五所高級中學學生人數的可比性。
6.一旦選校程序逐步全面實施,就讀聯校所屬高級中學的學生,若其弟/妹希望與兄/姊同校,則保證能獲派至同一所高級中學。選校程序從 2004-2005 學年開始,用四年時間分段落實,在此期間,要求與兄/姊同校的學生將優先獲派至該校。
7.同時進入選校程序的兄弟姊妹將有機會「連接」其選校志願。提出同胞同校的學生將保證獲派至同一所高級中學。
8. 就讀下郡聯校所屬初級中學的學生可報讀約翰 F. 甘迺迪高級中學的領袖訓練學院(LTI)和蒙哥馬利布萊爾高級中學的傳播藝術方案(CAP)。LTI 和 CAP 從九年級開始授課,並需提出申請才能入學,所有其他學會方案十年級開始授課,無需經過特別考試,亦無特殊入學要求。
9.蒙哥馬利布萊爾高級中學的數學/科學/計算機科學拓展方案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高級中學視覺藝術中心是對全郡招生的方案,需提出申請才能入學。下郡聯校所屬學生可報讀這些方案,但必須符合入學條件,才能錄取。這些方案從九年級開始授課。
10.下郡聯校所屬初級中學的學生,報讀數學/科學/計算機科學拓展方案、CAP、LTI 和下郡聯校所屬各高級中學的視覺藝術中心方案,以及理查·蒙哥馬利高級中學的國際預科文憑方案,及普裡斯維爾高級中學的環球生態學方案時,若未獲錄取,須填寫選校表。
11.居住在下郡聯校學區外,但就讀於聯校所屬初級中學的學生可參加高中選校,選校程序與家住聯校學區的學生相同。這些學生也能保證入學聯校所屬高級中學。但是,由於這些學生居住在聯校所屬高級中學學區以外,因此無法保證一定能入學所選高級中學。在聯校學區學生均獲派至所選高級中學後,派位程序的第二輪處理聯校學區以外學生的選校申請表。
12.居住在下郡聯校學區以外,且未就讀於下郡聯校所屬初級中學的學生,可透過現有學生轉學程序,提出轉入下郡聯校的申請。學生轉入聯校,可選擇希望就讀的高級中學。若所選高級中學名額未滿,即可錄取。
13.學生高中派位決定的上訴分兩級處理。第一級上訴透過聯校辦公室進行。第二級上訴透過首席營運長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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