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隱私的通知 : 2007-2008
Student Privacy Notice: 2007-2008

本通知告知家長們和合於資格的學生們 (年滿 18 歲及以上) 有關他們取得教育記錄、限制資料的發佈、 獲得機會尋求修改教育記錄中不正確或誤導的資訊、以及向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提出投訴、 等權利. 這些權利在 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 of 1974 (1974 年的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法案) 中有清楚的說明, 並在 99.7 of 34 CFP part 99 中有參考出處.

這些法律和規定要求教育機構, 如 Montgomery County Public Schools (MCPS) —

  • 提供機會給家長們和合於資格的學生們, 在提出請求的 45 天之內, 檢查學生的教育記錄;

  • 提供機會給家長們請求修正或一次聽證來質疑學生教育記錄的內容, 若是他們認為該記錄包含了 不正確、誤導的資訊、或違反了學生隱私的權利 (成績的評定是不受質疑的); 以及

  • 學生記錄資料的發佈僅限於那些獲得家長或合於資格學生的同意, 或在法律以內所特別准許的人 員, 如 MCPS 人員, 包括行政管理人員、主管、教師們、學校護士、及其他與學校共事的保健專 業人員、學校安全人員、學校律師和稽查員、和其他代表學校系統需要取得資料來完成其工作職 責的人員.

家長們和合於資格的學生們若認為他們在法律下的權利受到侵犯而且透過 MCPS 申訴管道解決情況的努力未能獲致完滿的結果, 可以向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提出投訴. 投訴應該寄至: Family Policy and Compliance Offic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400 Maryland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02-4605. 電話號碼是 202-260-3887.

此外, 法律要求各學校系統定義出 “directory information (名錄指引資訊),”, 並通知家長們和合於資格的學生們那是什麼, 說明他們如何能夠阻止這項資訊的發佈. 以下是 MCPS 根據聯邦法律所定義的名錄指引資訊:

學生的姓名、出生日期、學習的主要領域、所參加正式獲得確認的活動和運動、體育隊伍成員的體重與身高、出席日期、所獲得的學位和獎賞、學生最近參加的教育機構、照片、和其它類似的資訊.

若要限制名錄指引資訊的發佈, 家長或合於資格的學生必須在 2007 年 9 月 14 日之前將有待保留的特別資訊通知學校的校長.

在獲得請求時, MCPS 可未經同意將教育記錄發佈給另一所學校或學生想要進入就讀的學校.

有關隱私權利的資訊是涵蓋於 JOA-RA, Student Records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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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July 6, 2007 | Maintained by Webmaster